2013年11月15日 星期五

萬里桐珊瑚復原無解 悠活補環評初審過關

2013年11月15日屏東訊,廖靜蕙報導
墾丁悠活麗緻渡假村未經環評營運14年後補做環評,經過屏東縣政府環評3次初審會,昨(14日)通過審查,即將進入環評大會最後確認。對於外界質疑萬里桐珊瑚礁覆蓋率降低,悠活公司認為是氣候變遷和全球暖化所造成。
莫拉克颱風後萬里桐潮下帶被大量翻覆且已經死亡的微孔珊瑚,陳昭倫提供

應環評未環評營運14年

位於墾丁萬里桐村的悠活渡假村,佔地約1.5公頃、410個房間、最大住宿量1100人;1995~1997年間以興建集合住宅的建照,興建6區旅館,並取得6區建築及使用執照;並於1999年以合法的集合住宅使用執照違法經營旅館,違反了「建築法」、「國家公園法」及「發展觀光條例」相關規定。今年4月,內政部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轉送悠活渡假村環評影響說明書申請環評,才讓環保署發現竟未經環評就營業14年,而轉請墾管處勒令全區停業。
1992年萬里桐潮間帶。背景為悠活度假村未開發之前的景象(趙世民攝)
未經環評、營運14年後的悠活飯店所在地萬里桐,自然樣貌又如何?依照中央研究院生物多樣性研究中心研究員陳昭倫〈海岸開發對珊瑚礁生態系的影響:國內外案例與綜合分析〉指出,「造成全球珊瑚礁急遽衰退的原因主要歸咎於人類活動的影響,其中以過度漁業捕撈珊瑚礁生物和海岸開發(如,飯店開發破壞棲地)與遊憩人口增加(如,民生廢水污染)所造成的優養化為最主要的因子」,萬里桐更自1997年之後,潮間帶生態急遽變化,潮間帶常見因陸源廢水的排入產生優養化造成的藻華現象,而且當地的潮間帶生物消失殆盡。
該文以悠活度假村所在地山海里,過去10年設籍人口數從2003年的2038人,下降到2012年的1913人,顯示當地人口貢獻在珊瑚郊區營養鹽的比例應是降低的;而國科會《墾丁珊瑚礁海域之長期生態研究總計劃》也指出,「萬里桐的珊瑚礁可能受到過漁和過多營養鹽輸入的影響而消失。」

悠活:珊瑚礁死亡是多因子造成

第3次初審會審查,開發單位簡報時表示,已增設3級處理單位、加嚴放流水品質管控、中水(城市污水或生活污廢水經過處理後,達到規定的水質標準,可在一定範圍內重複使用於非飲用水)回收做為道路洗掃以及農林地澆灌用,非降雨日污水回收80%以上,並於3年內完成零排放、區外排水維護以及環境,作水污染防治。
對於潮間帶管理,則以認養、淨灘、限制潮間帶人數、解說教育等方式應變。開發單位引用5項研究報告作為環境品質監測依據,包括:
  1. 根據郭(1992)以及莊(1993)所述,「墾丁國家公園海域珊瑚礁生態系所面臨之污染與破壞的威脅是多方面的,主要有泥沙沉積物、核能電廠之熱廢水、漁業之毒魚、炸魚及電魚、垃圾、家庭與旅館之民生廢水、盜採以及遊憩活動所造成。」
  2. 1999年戴昌鳳「墾丁國家公園珊瑚礁群聚變遷之研究」指出「萬里桐因受到生活有機廢水及炸魚的影響,導致珊瑚礁覆蓋率下降,亦有可能為1998年的國際性珊瑚白化影響。該年度調查3m處覆蓋率僅3.59%,但是水深8-21m則有30%;與1987年的資料相比,顯示萬里桐海域珊瑚的由均富的狀況變成均貧的狀況。」
  3. 戴昌鳳2009年「墾丁國家公園珊瑚礁總體檢」指出「2009年度萬里桐地區珊瑚覆蓋率在颱風過後由27.5%-47%降至18%,顯示該區颱風對珊瑚群聚有強大的物理性破壞力;此外,萬里桐潮間帶珊瑚面積面臨著過度漁撈、過多營養鹽補充、遊憩活動以及颱風的威脅。」
  4. 何平合2011年「人為活動對墾丁國家公園海域生態之長期研究」指出「墾丁水域營養鹽以及氨氮主要來源為保力溪、石牛溪、墾丁大排、凱薩小排四處,歷年來皆多次超標。」
  5. 陳昭倫2012年「墾丁國家公園海域珊瑚礁生態長期生態研究計畫」表示「2003年至2012年間,萬里桐珊瑚覆蓋率已逐漸回復至20年前的水準,但是物種卻偏向較耐環境壓力物種,海域珊瑚覆蓋率在16.68%至47.72%之間。」
開發單位因應策略包括,全數採用無磷清潔用品、放流水排放前加設砂濾/活性碳設施,並加嚴管控放流水標準。第三則設置中水澆灌系統,避免營養鹽對海域生態之影響。開發單位表示,未來墾管處依據第三次通盤檢討規劃設置萬里桐汙水下水道工程完成後,會將汙水統一納管。
開發單位最後引用陳昭倫研究報告,「萬里桐仍持續受到環境影響而使珊瑚群聚受到生存威脅」,因此立即可行建議為確實管制遊憩活動人口與活動,落實海洋教育與社區在地意識。

環團:多因造成珊瑚死亡,悠活污染因素卻可控制

屏東環保聯盟理事長洪輝祥屏東環保聯盟理事長洪輝祥指出,珊瑚礁覆蓋率低雖是多因素造成,但悠活飯店所產生的影響是屬於人為因素,是可以控制、避免的。
洪輝祥說,很遺憾開發單位的環評報告晚了14年。14年前國家公園範圍內當時已有明確規定,鄉村建築用地是不容許蓋旅館的,業者卻以蓋住宅為名,再向主管單位申請變更用途,「法律上明明說不能當旅館,就是因位於生態敏感區」。
洪輝祥感慨的說,珊瑚是全世界都需要的海洋資源,國家公園用最高規格捍衛永續資源,然而14年來法律建構的尊嚴,不斷的破壞,至今已很難彌補了;他說,全墾丁最大的旅館,蓋在環境敏感區,每天任由1000-2000人在潮間帶踩踏。「環評法第14條說得非常清楚,應環評而未環評,不能核發執照,核發是無效,難道公務人員都看不懂這法條嗎?」
洪輝祥認為,開發單位不該將珊瑚礁死亡的責任都推給氣候變遷、人為捕捉、當地居民廢水排放;這地方沒有汙水處理系統的,直到這次報告才說已經用RC牆補起來了。14年來每天排放上千噸廢水,大、小游泳池那麼多人的防曬油,就直接灌到海洋,開發單位卻說沒有責任。
洪輝祥引述長期研究萬里桐海域的學者,陳昭倫、趙世良、邵廣昭等學者研究,認為悠活飯店對萬里桐海域的珊瑚、海參及海洋生物有衝擊,業者如要否認其污染行為,應該以相同時間,提供實證量化研究報告給環評審查,才符合環評法精神。
屏東環盟要求,悠活應立即停止營業,減少海域、潮間帶的污染,落實企業社會責任,並依照環評法「對環境生態有重大影響之虞」,進入二階環評。

民代:珊瑚礁死亡都是氣候變遷惹的禍

恆春鎮蔡姓鎮民代表說,公用財產是我們祖先留下來的,悠活來這裡做,現因種種問題要悠活勒令停工,「以前的法令已經准了,我舉個例子,以前蔣總統用嘴說就有了,(如果)以前發的執照不算,屏東縣環保局、墾管處、內政部都要包包回去了」他認為,既然已經核定,要求業者改善就好。
蔡姓鎮代說,自己是潛水人,珊瑚礁是因枋山溪、保力溪、東港溪的汙泥造成的,不是悠活廢水污染而死的,全球暖化造成珊瑚死亡也很多,原則上,悠活是旅館又不是工業區,排放的廢水澆菜很肥沃,怎麼會讓珊瑚死亡?悠活對或不對,事後彌補就可以。「悠活是很好的企業,還可以製造就業機會。你們有這麼大嗎?要他們關就關!」
恆春鎮長葉明順說,悠活只要依政府規定辦理,「你(台灣社會)14年前有環評嗎?」他說,現在要他關起來,沒必要,就事論事,也要依法規定,業者也是要永續經營,環保團體看他哪裡不好來改善就好。「我很尊重環保團體,但是你們不是住在我們當地的人。」
「你(環保團體)引述很多專家的報告,不一定準」,葉明順說,萬里桐屬於台灣海峽,並沒有因為悠活破壞得特別嚴重;希望能找出政府、業者和民眾三贏的方法。

環評委員:環境只有暫時使用權

此次會議共有4位委員,包括屏東科技大學環境工程與科學系副教授郭文健、中山大學退休教授黃仁智、環境與發展基金會總經理陳文卿以及高苑科技大學化工與生化工程系(所)副教授顏幸苑,未有與海洋相關的學者專家;現場委員推派陳文卿擔任主席。
環委回應葉明順,萬里桐不是恆春的,是台灣的,對於環境只有暫時使用權,沒有擁有權,要保障未來子孫還可以使用這個環境。因此不能說其他人是外地人,就不能說三道四。希望開發業者可以檢討,未來20-30年後飯店不營業了,有把握讓環境回復原狀交給後代人。
環評委員對於為何排放水零排放必須遲至3年後有意見,建議可利用淨水池回收,立即就可行。另外,關於使用砂濾、活性碳,卻未有技術細節的描述,也未見耗材花費的計算,質疑承諾之可行性,尤其承諾說要降低氨、氮、磷含量過高,光靠過濾是無法達成的,應提出技術資料來佐證。
對於收集暴雨逕流水,應說明下了30分鐘暴雨,可以收集多少雨量,來證明承諾是可行的。
雖然悠活是既有建築,仍要求改善成為綠建築改善,以達到生物多樣性以及綠化的目標。

悠活董事長:珊瑚礁死亡不該歸罪悠活

開發單位董事長曾忠信首先回應洪輝祥所提,一般管制區鄉村建築用地蓋旅館行為,他說,這塊土地在沒有國家公園以前,就是一個成熟的聚落;國家公園成立後,照原來的乙種建築用地列為一般管制區、鄉村建築用地。
「乙種建築用地從以前到現在都還是可以蓋旅館的,不是我們神通廣大,只是墾管處計畫書對旅館的法律見解,我們認為,與建築法的解釋有差異,所以才提起行政訴訟」曾忠信說,如果一定要政府都市計畫編做旅館用地才蓋旅館,那台灣現在目前營運的旅館,95%要拆掉,「我們也是因為用這個法源跟整個過程,進行行政訴訟,才可以得到國家公園委員會、法規會認同,才修正他們的見解。」
對於珊瑚礁死亡究責,曾忠信說,整個西海岸符合污水處理的,只有悠活,如果要把全部氣候的異常包括污水排放的責任怪到悠活,並不公平。
對於飯店蓋在海邊,曾忠信說,世界各地有多少旅館都是蓋在海邊,包括地中海和台灣墾丁,「我們就是編在一般管制區的鄉村建築用地,包括夏都比我們還近海岸」。至於污水零排放,他說,零排放的承諾需要時間,因為要說服農民,還要幫農民接管和做生態池。
有別於兩天前京棧大飯店審查,屏東縣政府環評秘書處同意比照環保署,同意記者在「現場不錄音、不攝影;報導不具名」的條件下旁聽閉門會議,此次,秘書處交由主席決定,並因主席拒絕接受記者旁聽,關門審議。
事後經記者電話訪問,屏東縣政府環保局綜合計畫科長謝璨謄表示,會議通過初審會審查,業者只需依委員要求補齊文件,經委員核可,即送入大會進行最後確認。據了解,屏東縣政府環評會尚未有不通過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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